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2、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3、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住建局全称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亦简称住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建设行政管理的组成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工作。
扩展资料:
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1号),决定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不再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职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