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黑名单的后果有哪些?

失信人员黑名单的后果如下:

(一)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

(1)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

(2)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行债券

(3)投资额度限制

(4)股权激励限制、

(5)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限制

(6)限制发起设立社会组织

(7)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二)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1)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2)在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的申请时,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三)任职资格限制

(1)限制担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股权方派出或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依法免去其职务

(2)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3)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管

(4)限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5)限制招录(聘)为公务人员

(6)作为入党以及评先、评优、晋级的重要参考

(7)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8)入伍服役限制

(四)准入资格限制

(1)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

(2)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

(3)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

(五)荣誉和授信限制

(1)限制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奖励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荣誉限制

(3)授信限制

(六)特殊市场交易限制

(1)限制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

(2)限制使用国有林地

(3)限制使用草原

(4)限制其他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及建设项目

(七)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1)乘坐火车、飞机限制

(2)住宿宾馆饭店限制

(3)高消费旅游限制

(4)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

(5)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限制

(6)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限制

失信人员黑名单-失信人员黑名单查询身份证号码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黑名单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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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一词来源于世界著名的英国的牛津和剑桥等大学。在中世纪初这些学校规定对于犯有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其姓名、行为列案记录在黑皮书上,谁的名字上了黑皮书,即使不是终生臭名昭著,也会使人在相当时间内名誉扫地。学生们对学校的这一规定十分害怕,常常小心谨慎,严防越轨行为的发生。

扩展资料:

2019年7月,由国家卫健委组织起草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拟规定,依法建立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同时文件拟规定,托育机构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黑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黑名单制度

失信人黑名单的后果是什么

失信人上黑名单的后果是: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进入失信人员的黑名单,会对日常生活有什么影响?

如果你是一个长期待在一个地方不动弹的人,可能对你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你是一个经常需要在外面奔跑的人,那么可能就会对你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因为进入到失信黑名单之后,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你不能够用你的身份证去买火车,动车,飞机票,轮船等等,所有需要用身份证购票的东西都会被收到限制。

所以除了开车出门之外,你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出去。而且不光如此,你还不能够在星级以上的宾馆,夜总会或者是一些比较高档一点的地方任意的消费。可以这样说,一旦你被执行最近黑名单了,那么就像是一只笼子里面的鸟儿一样,没有办法能够自然的飞翔。你的生活秩序会完全被打乱,如果你只是待在一个小地方,一天到晚不出门的话,可能没有太多的影响,但是可能吗?

除了以上这些问题之外,你甚至连买房买车都是不能够贷款的,因为这些问题都跟你的信用度有关,你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的信用了,那么银行又怎么可能会借钱给你呢?如果你能够把这些贷款全部还完,也至少要五年之后才能够恢复正常的征信。因为你已经有了前车之鉴了,所以就算这个时候你贷款也不一定能够借得到。

而且你的名下账户信息也是会被强制执行的,因为你欠了很多的钱,你不主动还,那么他们就会用你账户的钱去还。但如果你是一个不坐飞机,不坐高铁,不去高档消费的地方,就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那么银行拿你也是没办法的。但即便是这个样子,还是希望不要失信于人,因为这是一个道德品性的问题,不诚信可不是一件好事。

失信人员黑名单多久能消除

不会自动解除,具体时间应咨询法院。

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二、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