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的划分标准
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是由《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的城市划分标准,即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扩展资料:
我国的设市城市 ,按市区和郊区非农业人口的规模大小,分为四类:特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50万~100万人口;中等城市----20万~50万人口;小城市---20万人口以下。此外,许多地区虽没有达到设市建制的标准,但由于非农人口比重较大, 工商业比较集中,也属于城市的一种城镇居民点。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数量和规模都有了明显增长,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和方针己经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新形势要求,导致城市发展过程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过度膨胀,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竞相向大城市迈进,众多小城镇发展滞后。而且,原标准以非农业人口界定城市标准,难以切合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让农民工落户的基本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我国百座大城市名单首次公布,评选大城市的标准是什么?
评选大城市的主要标准还是看城区的常住人口数量,也就是说如果城区的人口数量能够达标的话,那么该城市就会被认定为是大城市。通常根据这个标准,可以把国内的所有城市分为五类七档。如果当地城区的常住人口数量超过1,000万以上的话,那么该城市就是属于超大城市。如果当地城区的常住人口数量在500~1,000万之间,那么就是属于特大城市。如果当地城区的常住人口数量是在300~500万之间,那该城市就是属于I型大城市。如果当地的城区常住人口数量是100~300万之间,那么就是属于II型大城市。
根据相关的数据来看,目前我们国内总共有105个大城市,而在这105个大城市当中,有7个城市是属于超大城市,有14个城市是属于特大城市,另外还有14个I型大城市和70个II型大城市。
像上海,北京,重庆,深圳,广州,还有成都以及天津都是属于超大城市,另外特大城市也有很多,比如说南京,杭州,佛山,西安,武汉,长沙,济南,大连,昆明,哈尔滨等等。
实际上从这个大城市的评选标准,我们就可以看出来,每年的大城市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比如说有些城市可能今年常住人口数量比较的少,但未来如果发展的比较好,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可能会被评选为大城市了。由于大城市的常住人口数量比较的多,所以当地的经济必然也要更加的发达一些,消费水平自然也会更高一些。虽然说这些大城市的机遇比较的多,但是想要在大城市当中出人头地,那也是需要自己努力才行的。
特大城市人口标准
特大城市人口标准特大城市人口标准: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人口标准,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特大城市是划分城市规模的分类之一,各国国情不同,划分也各不相同。联合国通常将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划定为特大城市。
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图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11月1日,中国的特大城市分别是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14个城市。
历史标准:
2014年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第51号文件),新标准按城区常住人口数量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特大城市人口标准他区域。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至1000万;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至100万;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特大城市
大型城市划分标准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标准: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
特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标准: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
Ⅰ型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标准: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500万以下
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标准: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300万以下
中等城市特大城市人口标准: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
Ⅰ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50万以下
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下
大中小城市划分标准什么?
; (1)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标准:城市人口1000万以上,如上海北京等;(2)特大城市:城市人口500至1000万,如一般发达省会;(3)大城市:城市人口100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特大城市人口标准的城市为I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特大城市人口标准的城市为II型大城市;(4)中等城市:城市人口50至100万;(5)小城市:城市人口50万以下,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I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II型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