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真的有吃人族吗
有的啊
食人部落是个问题。在很多情况下,这种行为源自宗教仪式和迷信,而非处于享用美食的目的,但也并非总是这样。在十七世纪,有一个法属多米尼加人观察到,加勒比人大多会吃掉他们的敌人,以显示自己的战绩。食人部落的逻辑
现在这已经得到证实。食人族,就是吃人肉的人,确实存在。长久以来,语言中的故事和道听途说,都被证实是事实,证据来自于哥伦布第二次穿越太平洋的探险中,所有船员的亲眼所见。随船医生在家书中提到了一些阿拉瓦克俘虏,叙述了在一个小岛上发生的食人故事,这个小岛就是今天的瓜得鲁普。
当地居民中的一些妇女曾经做过岛民的俘虏,我们向他们询问,那些岛民是怎样的人,他们回答“加勒比人。”他们一听说我们憎恶这种人吃人的罪恶行为,感到非常高兴……他们告诉我们,加勒比人对待他们的残忍程度,使人难以置信;加勒比人吃掉他们的孩子,只抚养自己的女人所生的孩子。
凡是活着的男性俘虏都被带回去吃掉,那些在战斗中被打死的敌人,就在战斗结束后被吃掉。他们声称人肉如此美味,世上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这些都是真的,因为我们在房子里发现了人的骨头,所有能吃的部分都被吃掉了,只剩下实在太硬,无法食用的部分。在其中一间房屋里,我们发现锅里正炖着一个人的脖颈……加勒比人抓走战俘时,将其中的男孩摘除了生殖器官,以便使男孩长胖一些,但他们想大吃一顿时,就杀死并吃掉男孩,因为他们认为女人和儿童的肉不好吃。
当我们去那里的时候,有三个被残害的男孩跟我们一起逃走。在哥伦布上一次旅行中,错将阿拉瓦克语中的“Cariba”听成“Caniba”,因此,“cannibal”和“Caribbean”源于同一个词。
此后,类似的描述还有很多,当欧洲人的探险活动开始蔓延,关于食人族的报道大量增加。奥德修斯所遇到的食人族,或者希罗多德、亚里士多德、斯屈波、普林尼所记载的每一个新的发现,都为食人论增加了可信度。在文艺复兴时期“人的探索“运动中,也有食人族的记载。维斯普西《旅程》的最早版本中,也用木版画演示了食人族吃人肉的场景。
曾经有一位富有同情心的观察者,通过艰苦的努力,得到了关于人吃人的第一手资料。阿芝台克人从市场上购买奴隶,把他们养胖,“这样可以使奴隶的肉更有滋味。”
佛教徒可以吃三净肉吗?
佛教徒可吃三净肉,但有十种肉不能吃。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 。
三净肉应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眼不见杀,即没有亲眼看见动物临死人肉可以吃吗的凄惨景象人肉可以吃吗;
第二、耳不闻杀,即没有亲耳听到动物被杀死的声音;
第三、不为己所杀,即不是为了自己想吃才杀的。
举例来说,如果到市场正好看到摊贩在杀鸡、杀鱼,或者贩卖的人告诉你这是现宰的鲜肉,这就不符合上述条件;又如,到亲戚朋友家里作客时,人肉可以吃吗他们特地杀鸡宰鸭来款待,此即让众生为自己而被杀,这便不是三净肉。不能完全吃素的人,可以暂时吃这种肉,或到街上买现成已被宰杀了牲畜禽类等的肉。
佛陀和比库们都依托钵乞食而活命,施主布施什么食物就吃什么食物,不能挑剔,只要所食用的是三净肉,都是如法的。佛陀在世时,得瓦达答提出五种主张想要破僧,反而被佛陀所禁止,其中第五种就是主张终生不吃鱼肉 。我们应当以此为警惕人肉可以吃吗!至于有些在家众为了慈悲或习惯而不吃鱼肉,在他们的环境允许下,想少和众生结恶缘,这是值得赞许的。然而他们不应该批评如法食用三净肉的佛教徒,如此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三净肉之外的十种肉被佛陀所禁止。
在《律藏》中,佛陀规定比库们不可以吃十种肉: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 。此外,比库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开缘允许吃生肉、喝生血外,无病比库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 。佛陀也禁止比库们食用明知是为了自己或同梵行者(五同法者;出家五众)所杀的鱼肉;佛陀允许比库们食用三边清净的鱼肉:不看见、不听见、不怀疑为自己或同梵行者所杀的鱼肉 。在《律藏》世尊提到:「未观察不得食肉,假如食用者,犯恶作。 」注释书提到:「『观察』是指考察、询问而说。『未观察』即是未询问。因此,假如知道是哪一种肉,就不用询问;假如不知道,应当询问后才食用。 」此外,注释书再提到,由于熊肉和猪肉;豹肉和鹿肉很相像,所以比库在获得肉时应当问施主:这是不是允许的肉。
人会吃人吗?
古代的吃人可分为两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每个朝代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这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处,敞訰分显示了古代人的残忍意识和苛虐心态。因此,这里把上述第二类吃人的现象列为本书的一章,加以叙述。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并非仅见于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假设在一个毫不知情的案发餐厅吃饭时误食了人肉,不小心吃了人肉的人会被判刑吗?
不会有
首先没有那条法律规定吃人肉违法
但对人肉获取途径是否违法有限制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主观认为这只是普通的肉类食物
即使在知情的情况下被胁迫吃了人肉也不会被判刑
历史上真的有人吃人吗?
恩,有,很多呢,闹饥荒没吃的等情况时候通常会吃人肉,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事例的,最可怖可笑的是吃人肉的人把人肉分等级,小孩肉最好,女人肉次之,男人肉最次
在古代奴隶社会,人吃人肉吗?
不要说什么奴隶社会人肉可以吃吗了人肉可以吃吗,哪怕到人肉可以吃吗了现代,这种野蛮人肉可以吃吗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在史前人类还未进入文明社会时,部族间争斗获得的俘虏被杀害后吃掉,在全世界都是很普遍的行为。到原始农业逐渐成熟后,人类道德也初步成型,这时候同类相食开始被视为不可接受的残忍行为,这一时间大致在新石器时代中后期。从此之后,吃人的事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会发生人肉可以吃吗:例如饥荒或复仇时,但即使这样也是一种反常行为,十分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