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太事件始末(南京徐老太怎么死的)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南京老太事件始末,南京徐老太怎么死的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估计就是给病死的·...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南京老太事件始末,南京徐老太怎么死的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估计就是给病死的···下面是记者对她2010年一月的采访··【现年67岁的她躺在一张躺椅上,头发斑白,神情萎靡不堪,颤抖的双手握着勺子,吃力地伸向饭碗。

2、饭碗被放面前的一个脸盆当中,可能是为了避免漏掉的饭菜掉到身上,躺椅一侧,是一把木椅,中间被锯开了一个圆孔。

3、这是为了方便徐寿兰日常大小便,特意做成的。

4、刚从美国归来不久的长子潘先生解释说,自从三年前辈撞伤之后,徐寿兰至今仍未康复,根本无法站立,每天不是坐着就是躺着。

5、目前徐寿兰仍在进行治疗,但“试过很多方法都没什么效果”。

6、】那种人 死了最好 真是 人至贱则无敌····【希望可以帮到你··】。

当年的彭宇扶人案,案件的经过是怎样的?

2006年的10月20号上午9:00许徐老太太在一个公交站台上,正在等公交车,然后不小心摔成了骨折。经过专业部门鉴定为8级伤残,需要数万元的医药费用。徐老太太指认第一个下公交车的小伙子彭宇把自己撞倒受伤。

彭宇回忆说当天早上是有三辆公交车同时进入了一个站台,徐老太要去赶排在最后面的第3辆公交车,而自己当时正好是从第2辆公交车。他一下车就看到徐老太跌倒在地,于是连忙上去把她扶起来,不一会儿,另一个中年男子也看到这一幕主动上来帮忙后来两个人一起把徐老太送到了医院。 没想到徐老太会一口咬定是自己把他撞倒。

送到医院之后彭宇还借钱给徐老太就医,徐老太的家人匆匆赶到医院之后并没有受到徐老太家人的感谢,因为徐老太坚持说是彭宇把自己撞倒才受的伤,还要求彭宇承担高达13万余元的住院和赔偿费用。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因为事发的地段属于监控盲区,而且事发突然没有目击证人,给案件的调查加大了难度。看到这条新闻的大部分网友表示以后不敢再去伸手帮人,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信任可言,本来好心却被反咬一口,这是非常寒心的事。

事后,徐老太把好心扶他的彭宇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判决彭宇对徐老太赔偿4万余元,听到宣判之后的彭宇当时就流泪了,他说自己做好事还被诬告心很凉并表示自己要坚持上诉。

直到2008年3月份这起案件在二审时通过法院调解之下,彭宇和徐老太的家人达成了和解。事情虽然过去了很久但这起事件背后却留下来令人深思的痛点。

中国扶老人第一案

2006年轰动一时的南京“徐老太”案。

南京小伙彭宇好心扶起在公交站摔倒的徐寿兰老太,却被徐老太及其家人指认为他是撞倒徐的人。尽管有目击证人证明事实并非如此,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然按照“逻辑”判处彭宇4万余元的赔偿,法院“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的判决,被称作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

主审法官名叫王浩,此人现在是否还在从事司法审判工作不得而知。

路遇老人摔倒,你会扶吗?

近些年来扶老人事件一直是众多网友的 关注热点,而且一旦出现这种事情总是偏向 “老人讹诈”较多。有人常以极为不负责的口 吻,轻蔑地说“以后不敢扶老人了”,其实这 是他们缺乏责任感、没有公心的表现。他们 不过是找到了一个可以为自己不道德行为开 罪的借口而已。那么老人摔倒,你会前去扶 起吗? 一说起老人摔倒无人敢扶,肯定绕不过 2006年发生在江苏南京的“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南京市水 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候车时,被撞倒摔成了 骨折。徐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并送其就 医的彭宇,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元。2007 年9月4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彭 宇赔偿受害人4。5万余元。二审期间,双 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最后案件以和解撤 诉结案。 这个案件可谓是轰动一时。尽管案件最 后以和解撤诉结案,尽管后来有不同渠道释 放出不利于被告彭宇的信息,但是,此案造治、有的窒息致死,屡见不鲜。 以致于有的老人为了保命,不得不在外 出时身上揣一个“声明”:如有跌倒,自行负 责,与搀扶者、救助者无关。希望以此消除 路人上前救助的顾虑。 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多么的悲哀啊! 路遇老人摔倒,你会扶吗? 之前看过一个笑话:生命的宽度就在于 走在路上,看见一个老人摔倒,所有人都上 去扶她,让她一时不知道该讹谁。 观点一,我会扶!毫不犹豫地去扶 湖北武汉一位老人在菜场门口摔倒后 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 才被送往医院救治,老人终因鼻血堵塞呼吸 道窒息死亡。我们在慨叹一个生命消亡的同 时,更应反思围观者为什么会这样“冷漠”? 我们都会老的,这样下去,将来我们老了该 是多么令人不寒而栗啊!要改变这种状况 必须每个人“起而行”,从自己做起。我碰到 这种情况,会不假思索去扶的。

南京彭宇案是怎么回事?

南京彭宇案:

南京徐老太事件是怎么回事-南京老太事件是真的吗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跑向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与26岁的小伙子彭宇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随即将摔倒在地的徐寿兰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之后,争议的焦点是双方是否相撞。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彭宇。徐寿兰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

“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当天,老太徐寿兰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扩展资料:

案件影响:

“彭宇案”在一审期间,由于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连续报道,包括原、被告及法官等当事人均不堪其扰。徐寿兰老人因摔伤行动不便,在家养病的她不断接到陌生人的谩骂攻击电话,指责她“诬陷好人”;蹲守在她家门口的记者,一次次强行将话筒递进来要求采访。

彭宇面对一拨又一拨的记者和来自各方的诘问,也深感烦恼。因而双方在南京中院二审组织的庭前调解中,均提出了不再向媒体披露此案信息的要求。

对此,虽有相关司法解释可以允许当事人不公开民事调解协议的内容,但对及时公布、解析已被误读的彭宇案真相,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缺憾。

“彭宇案”在审理期间就出现了偏离事实真相的报道和舆情,但办案单位并没有足够重视并对此进行正确引导,对判决之后可能出现的舆情也没有充分的预计。

当此案形成舆论热点后,又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使得相关报道逐步偏离事实真相,最终形成判决结果与公众认知的巨大反差。

“彭宇案”被误读和放大的负面效应,既有办案部门操作环节的失误,也反映了公众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的担忧。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彭宇案

人民网-南京市政法委书记:不应被误读的“彭宇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