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的标准是什么?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拓展内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状态与感知觉以及精神状态,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很容易的观察到,同样也是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如何有效的观察老年人的生活,如何与老年人做沟通与探访,发现他们生活中的出现的问题与表现的精神及心理问题,需要我们融入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看到的例子已经是无法进行解决与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无论是家属或者基层社区服务者也需要及早的做服务的完善与及早的干预。
江阴失能老人评估标准
江阴失能老人评估标准疾病首次确诊180天后失能老人评估标准,仍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失能老人评估标准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通常指的是,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补充完善居家养老援助项目深度清洁服务内容
项目内容和标准。居家养老援助深度清洁服务项目是指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内容涉及的生活照料类中对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助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玻璃窗户清洁,油烟机清洗,空调清洗,洗衣机清洗等四项,各类项目按照协商价120元每项的标准执行。
结算方式。援助服务对象可用当月政府补助的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工时抵冲,不足部分则由援助对象与援助服务机构按约定自行结算。相关要求。援助服务机构可根据援助服务对象需求,在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援助对象每季度只能选择享受一类服务项目,且同类项目在一年中不能重复享受。其余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仍按江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镇街民政办应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履行相应监管工作职责,提高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质量和老年人家庭满意度。
增加居家上门服务对象。根据省高质量指标考核要求,将失能老人评估标准我市60至69周岁的低保失能老人纳入居家上门服务对象,其中半失能老人每户每月6工时的服务,全失能老人每户每月9工时的服务。明年将依据省高质量考核指标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失能失智老人评估标准
⽼年⼈失能的概念:
是指由于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体或精神上的损伤,导致⽣活或社交能⼒的丧失。⽣活或社交能⼒完全丧失,称为全失能,如果部分丧失,称为部分失能、包括:失动(运动功能的丧失)失智(认知功能的丧失)、失禁、失明、失聪,感知觉与沟通能⼒的受损及社会参与能⼒的受损⽽引发的⽣活综合能⼒的丧失。
通过对⽇常⽣活活动能⼒、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能⼒的综合评估,⽼年⼈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0能⼒完好:
⽇常⽣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的分级均为0,社会参与的分级为0或1。
1轻度失能:
⽇常⽣活活动的分级为0,但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中⾄少项的分级为1及以上,或社会参与的分级为2;或⽇常⽣活活动分级为1,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中⾄少有⼀项的分级为0或1。
2中度失能:
⽇常⽣活活动分级为1,但精神状态、感知觉沟通、社会参与均为2,或有⼀项为3;或⽇常⽣活活动分级为2,且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中有1~2项的分级为1或2。
3重度失能:
⽇常⽣活活动的分级为3;或⽇常⽣活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的分级均为2;或⽇常⽣活活动的分级为2,且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中⾄少有⼀项的分级为3。
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等级如何划分?
国家民政部试行的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表从以下几个方面失能老人评估标准,针对老年人能力进行评估。
1、日常生活能力
(1)卧位状态左右翻身状况失能老人评估标准:不需要任何帮助;在失能老人评估标准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需要失能老人评估标准他人动手协助,但以自身完成为主;主要靠帮助,自身只是配合;完全需要帮助,或更严重的情况。结合是否能够自行解决、是否需要在他人协助下完成状况,进行判定。
(2)桌椅转移失能老人评估标准:个体是否能够在完成桌椅转移;在他人的监控和指导下是否能够完成;在其他人少量协助下是否能够完成;在他人的大量接触式帮助下是否能够完成;不能完成,完全需要他人协助。
(3)平地步行:个体能独立平地不行50米左右,且无摔倒风险;个体能独立平地不行50米左右,但存在摔倒风险,需要他人监控,或使用拐杖、助行器等辅助工具;个体在步行时需要他人小量扶持帮助;个体在步行时需要他人大量扶持帮助;无法不行完全依赖他人。
(4)非步行移动:是否能够借用轮椅电动车完成两地之间的移动依靠自身;是否需要监护与指导,是否需要少量接触式的帮助,是否需要大量接触式的帮助,或者当个体使用这些设备时完全依赖他人。
(5)活动耐力:正常完成日常活动,无疲劳;正常完成日常活动轻度费力,有疲劳感;完成日常活动比较费力,经常疲劳;完成日常活动十分费力,绝大多数时候都很疲劳;不能完成日常活动,极易疲劳。
(6)上下楼梯:是否能够自身完成;是否在别人的言语指导下完成;是否能在别人协助下完成;完全需要进行帮助,或出现更严重的状况。
(7)食物摄取:是否需要帮助;是否能够在他人的语言指导下或照看下能够完成;使用餐具是否有困难,是否需要协助;是否需要喂食,喂食量超过一半;完全需要帮助,或出现更严重的状况。
(8)修饰方面:包括刷牙、漱口、洗脸、洗手、梳头等。
(9)穿脱上衣行为:是否能够自身完成;是否在别人的言语指导下完成;是否能在别人协助下完成;完全需要进行帮助,或出现更严重的状况。
(10)穿脱裤子状况:是否能够自身完成;是否在别人的言语指导下完成;是否能在别人协助下完成;完成需要少量或大量进行帮助,或出现更严重的状况。
(11)身体清洁状况:是否能够自身完成;是否在别人的言语指导下完成;是否能在别人协助下完成;完全需要进行帮助,或出现更严重的状况。
(12)使用厕所情况:是否能够自身完成;是否在别人的言语指导下完成;是否能在别人协助下完成;完全需要进行帮助,或出现更严重的状况。
(13)小便控制状况:针对排泄状况是否存在失禁状态,度量以月、周、日进行测量,是否不受控制。
(14)大便控制状况:针对排泄状况是否存在失禁状态,度量以月、周、日进行测量,是否不受控制。
(15)服用药物:主要是否能在正确的时间,能否正确的分辨与药物和剂量,是否需要他人进行帮助,是否能够正常安全的服用药物。
2、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
(1)时间定向,包含对时间观念的感知与反应,针对时间相差几天、上下半年的判断、上下午的判断进行判别。
(2)空间定向:是否能够单独出远门,能否记得现住地的名称和方位,是否能够记住回家路线。
(3)人物定向:是否知道周围人们的关系,是否能够分辨陌生人的年龄和称呼,是否只认识自己同住的亲人,是否只认识保护人,不能辨别熟人和陌生人。
(4)记忆:是否能够保持与社会、年龄所适应的长、短时记忆,是否能够完整的回忆;是否出现轻度的记忆紊乱或回忆不能(不能回忆即时信息,3个词语经过5分钟后仅能回忆0-1个);是否出现中度记忆紊乱与回忆不能(不能回忆近期记忆,不记得上一顿吃了什么);出现重度记忆紊乱和回忆不能(不能回忆远期记忆,不记得自己的老朋友);记忆完全紊乱或完全不能对既往事物进行正确的回忆。
(5)攻击行为:无症状;每月有1-2次;每周有1-2次;过去的三天里出现过一两次;过去3天里天天出现。
(6)抑郁症行为:无症状;每月有1-2次;每周有1-2次;过去的三天里出现过一两次;过去3天里天天出现。
(7)强迫行为:无强迫症状(如反复洗手、关门、上厕所等);每月有1-2次强迫行为;每周有1-2次强迫行为;过去的三天里出现过一两次;过去3天里天天出现。
(8)财务管理:金钱的管理、支配、使用能够独立完成;因担心算错,每月管理约1000元;因担心出错,每月管理金钱300元;接触金钱机会少,主要由家属代管;完全不接触金钱。
3、感知觉与沟通能力。
(1)意识水平:神志清醒,对周围环境警觉;嗜睡,表现为睡眠状态过度延长,当互换或推动其肢体时可以唤醒,并能够进行正确的交谈或者执行指令,停止刺激后又继续入睡;昏睡状态,一般的外界刺激不能使其觉醒,给与较为强烈的刺激时会有短时的意识清醒,醒后可进行简短的回答与体温,当刺激减弱后,有很快进入睡眠状态;昏迷状态,处于浅昏迷时对疼痛刺激有回避和痛苦表情,处于深昏迷时对刺激我反应(若评定为昏迷,直接评定为重度失能)。
(2)视力水平:视力完好,能够看清书报上的标准字体;视力有限,看不清书报上的标准字体,但能够辨认物体;辨认物体有困难,但眼睛能跟随物体移动,只能看到光、颜色和形状;没有视力,眼睛不能跟随物体移动。
以上是对老年人正常、失能、半失能相关评估内容与判断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