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少卿是几品呢?

大理寺设少卿二人,从四品上。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少卿是大理寺卿的副职,为大理寺的二把手。隋初为正四品上,炀帝时改为从三品。

唐时为从四品上。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改制后设为正六品。明初为从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四品。清初满员大理少卿为三品,汉员为四品,后并定为正四品。

大理寺的官职和职责

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判机关。大理是中国古老的官名,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

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寺,《说文》云“廷也”,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寺”,如“大理寺”、“太常寺”等。

清朝大理石少卿几品

大理寺卿,初制,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冶十六年并定为三品。康熙六年复故,九年仍改定正三品。少卿,初制,满员三品,汉员四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四品。康熙六年复故,九年仍改定正四品。俱满、汉一人。其属:堂评事,初制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七品。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定正七品。满洲一人。司务□司务,满、汉各一人。左、右寺丞,初制,满员四品,汉员六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六品。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仍改定正六品。满洲、汉军、汉俱各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四人,汉军二人。

卿掌平反重辟,以贰邦刑。与刑部、都察院称三法司。凡审录,刑部定疑谳,都察院纠核。狱成,归寺平决。不协,许两议,上奏取裁。并参豫朝廷大政事。少卿佐之。寺丞掌核内外刑名,质成长官,参纠部谳。评事掌缮左、右两寺章奏。

顺治元年,定满、汉卿各一人。少卿满洲一人、汉二人。乾隆十三年省一人。满寺丞一人。正五品。康熙三十八年省。汉司务二人。十五年定满、汉各一人。左、右寺正,正六品。满洲、汉军、汉各一人;左、右寺副,从六品。汉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堂评事,满、汉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汉军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十一年,差寺正、寺副各一人充各省恤刑官。刑部差郎中、员外郎十三人。寻省。乾隆十七年,改左、右寺正为寺丞。光绪二十四年,省入刑部,寻复故。三十二年,更寺为院。

大理寺少卿是几品?

大理寺设少卿二人大理寺少卿几品,从四品上。大理寺秦汉为廷尉大理寺少卿几品,北齐为大理寺大理寺少卿几品,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历史上的大理寺少卿有黄鉴、夏时正、贵贤等。

大理寺是古代重要的一个官署名,专门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它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最高的法律机构。

大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明清时期其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

人员设立

大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省、门下省。系者五日一虑。

正二人,从五品下。掌议狱,正科条。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论者,莅决。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大理寺少卿几品-大理寺少卿几品官员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十负为一殿。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殿负,录报焉。

唐朝大理寺少卿几品

唐朝大理寺少卿是四品。

唐朝大理寺是唐朝最高司法机关,依法行使中央司法审判权。主要职责有两点:一是审理中央百官以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二是复核或者重新审判刑部移送过来的死刑和疑难案件。唐朝大理寺的最高长官叫大理寺卿,总管大理寺的一切事务,从四品。简单一点来说,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大理寺卿相当于现代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大唐六典·大理寺》上记载:“大理卿之职,掌邦国折狱详刑之事,以五听察其情,一曰气听,二曰色听,三曰视听,四曰声听,五曰词听。以三虑尽其理,一曰明慎,以谳疑狱,二曰哀矜,以雪冤狱,三曰公平,以鞠庶狱。凡诸百司所送案犯,罪至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门下。”

大理寺卿的职位设置

大理寺卿下面设少卿2个人,也就是副长官,从四品上。大理丞6个人,主要职责就是审判,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大理正2个人,从五品下,主要职责就是复核大理丞的审判,根据刑法科条参议用刑之轻重,若大理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

除此之外,还有些具体执行人员,比如主簿,负责掌大理寺之印章,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籍。狱丞,负责掌率狱史,管理囚徒。大理司直,从六品上,主要负责出使按狱和监刑,以及参与大理寺的一些疑难案件。当然,还有其它职位。

总之,整个大理寺上上下下加起来大概有三百多个人,官吏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有条不紊的运行着。

唐朝大理寺少卿是几品

唐朝大理寺少卿是4品。

大理寺少卿是大理寺卿大理寺少卿几品的副职,相当于大理寺大理寺少卿几品的二把手。隋朝初期为正四品上,炀帝时改为从三品。唐朝时为从四品上。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改制后设为正六品。明初为从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四品。清初满员大理少卿为三品,汉员为四品,后并定为正四品。

大理寺的设置情况

大理寺卿是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法院,而大理寺卿相当于今天最高法院的院长。唐朝之所以对大理寺如此重视,是因为这是国家的最后一道审判口,一定不能出现冤案错案这种情况。

最初设置大理寺的主要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为大理寺少卿几品了使刑狱汇总,限制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防止其滥用职权,而设置大理寺少卿几品了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